【圆明网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,江苏省南通海门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叶卫东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当叶卫东的家属向法院要判决书时,审判长陆卫东说如果要上诉就不给判决书。
该法院刑事庭第一天(八月二十八日)开庭,第二天就宣判,可见其开庭只不过是走过场。审判长陆卫东对叶卫东家属说如果要上诉就不给判决书,请问这哪里符合法律程序?很明显,海门市法院就是想阻止叶卫东上诉。
这次案件的起因是因为叶卫东在三、四个QQ群里转发了明慧网上的真相文字和截图。据说,海门市国保警察在叶卫东的QQ空间里查到了关于修心养性做好人的文章。还有一条理由是:“累犯”,因叶卫东曾在二零一二年三月份被非法判刑四年。
二零一六年十月底的一天晚上十二点半,南通海门市国保队一伙警察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七、八个人撬门入室强行带走了叶卫东,并进行非法抄家,抢走了他的手机、电脑和大法的书籍等。到今年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庭审,八月二十九日宣判,当时海门市法院的审判长陆卫东就说叶卫东是累犯,应判实刑。叶卫东表示:我不认可的,你们这样对待我完全是违法的,我是不服的,我要上诉的,我肯定要上诉。叶卫东家属听说叶卫东被冤判二年有期徒刑后,就给审判长陆卫东打电话询问这么判的理由,陆卫东回答说是自己也是无能为力,是来自上面(海门市政法委、610办公室)的压力要求判叶卫东徒刑。
二零一一年四月份,叶卫东曾经被海门市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在看守所,直到二零一二年三月份被枉判四年。他因在微博上转发了教人向善,启迪人性善念的修心养性的文章,他的姐姐、哥哥看了觉得是好文章,就也转发一篇文章到了各自的QQ空间,因此他的姐姐判了三年,哥哥也被关押,就为这个事情,他全家兄弟姊妹三个人都被判刑。
二零一四年八月份,叶卫东出狱后,妻子与他离婚,孩子也随母亲生活,妻离子散的叶卫东只能和老母亲相依为命。
目前,海门市法轮功学员整体讲真相的力量比较薄弱,请其它地区学员关注叶卫东一案的情况,有条件的法轮功学员请根据以下海门市相关部门的电话讲真相,为营救法轮功学员叶卫东一起努力。
附:海门市政法委、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电话
一、海门市610
办公室电话:0513-82105610,传真:82115610
陈明主任:0513-69862003(办)、0513-82221000(宅)、13906281000(手机)
陈杰副主任:0513-82105616(办)、0513-82261585(宅)、13962890091(手机)
沈新华副主任:0513-82105616(办)、15950891108(手机)
二、海门市国保大队
副大队长张卫东:13921669968 (手机)
家庭住址:江苏省海门市永泓花泓9栋1802室
三、海门市法院、检察院:
1、海门市法院
办公室电话:0513-80781077,传真:0513-80781188
法院院长潘建:0513-80781001(办)、13815225188(手机)
副院长吴学权:0513-80781002(办)、13806281820(手机)
副院长吴中伟:0513-80781003(办)、0513-82293686(宅)、13962893686
副院长陈旭东:0513-80781005(办)、0513-82221058(宅)、13506282958
黄新江副院长:0513-80781008(办)、0513-82217759(宅)、13906280086
政治处主任黄雷舟:0513-80781007(办)、0513-82200897(宅)、13906280958
2、海门市检察院
办公室电话:0513-81203002(办),传真:0513-82223573
检察长李铁:0513-81203001(办)、13809088088(手机)
副检察长保建明:0513-81203003(办)、0513-82220899(宅)、13626281166
政治处主任姜甫:0513-81203010(办)、13962881277(手机)
副检察长唐立忠:0513-81203007(办)、13901460168(手机)
纪检组长陈东:0513-81203009(办)、13906281970(手机)
副检察长陈永平:0513-81203062(办)、13806280179(手机)
检察长助理张斌:0513-81203011(办)、15950850010(手机)
审判长:陆卫东
代理检察员:付继博
代理检察员:季晨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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